全国服务热线:0311-86668119
19933161703

因单位未缴纳社保费辞职,属于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吗?

浏览: 发表时间:2023-02-17 17:07:37

“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”包括下列情形:

 

劳动合同期满或用人单位主体资格消亡终止劳动合同;用人单位因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、客观条件发生重大变化等原因解除劳动合同;用人单位因劳动者违纪、违反规章制度等原因,或虽无过错但不能胜任工作而解除劳动合同;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;因用人单位欠薪欠保等违法行为导致劳动者主动解除劳动合同;法律、法规、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。

 

据此,因单位不缴纳社会保险费原因离职,属于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。


0311-86668119 / 19933161703

 

微信:19933161703       ADD:石家庄市裕华万达广场

 

Copyright (©) 信智达会计  备案号:冀ICP备2020021406号-1

客服中心
热线电话
0311-86668119
19933161703
上班时间
周一到周五
二维码

扫码关注

二维码

扫一扫联系我们